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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明: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



问题一:为何编纂民法典

 

1. 民法典的颁布将会推动我国民事法律的体系化,当前我们制定了250多部单行法,但是他们都是在不同阶段时期制定的,体现了不同时期阶段的需求以及立法者当时所考虑的不同内容,没有一个整体的体系设计和整体考量,难免存在表述不一致,概念不一致,甚至出现规则的矛盾和冲突。制定民法典就是想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的法典。

 

2. 民法典会有效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些都是需要借助依法治国才可以实现的,法治是核心内容。何谓法治?规范公权,保障私权就是法治的最好概括。规范公权就是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而保障私权是依靠民法典来完成的。颁布民法典将会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基础,同时也会为规范公权提供一定的标准,发挥规范公权的积极作用。民法典确认和保护好各项民事权利也会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确立行为的标准和依据,公权力机关在行使公权力不可以以损害公民民事权利为代价,可见保护好私权也有利于规范公权。

 

3. 民法典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法治,有力改善民商环境。因为民法典的规定都是在市场经济的土壤中产生的,同时其又反过来规范市场经济,维护经济秩序。如民法典的诚实信用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债权制度和物权制度就是市场经济的两大支柱。

 

4. 民法典将会为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有力保障(下文详细说)

 

5. 实现公正司法,也有利于依法行政。法典就是资讯集中,方便找法。比如说现在网购到了假货,究竟适用什么规则,目前我们的案例是多种多样的,法官究竟从哪里找裁判依据,其实当下并不明朗。面对网购假货,有的从消法找依据,有的从产品责任法找依据等等。民法典一旦出台,作为最基本的裁判规定,法官就会从民法典中寻找裁判依据,如果是合同的纠纷,就从合同编找,如果是侵权,就从侵权责任编找。法典在手,法官只要弄懂这部法典,判案能力,适用法律能力就会有所提高。当下,很多案件一审二审判决结果并不相同,主要是因为法官援引的规则不同,故经常同案不同判。

 

 

问题二:民法典体系的创新

 

民法典目前一共有七编,总则后有六编分编,分别是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和大陆法系经典的民法典相比,我们这个体系安排是很不同的,体现在:

1. 人格权独立成编

2. 侵权责任独立成编

3. 没有说债法总则,而是采用了合同编,用之发挥债法总则的功能。

 

问题三:中国民法典上述体例的特点

 

1. 体系严谨,结构合理。民法典都是围绕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展开的,民法典总则规定了民事权利的基本规则,包括主体、客体、民事权利行使等。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民法典采取从权利到责任到救济的思路展开,体系以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作为红线而展开,非常严谨。

 

2. 贯彻注重人文关怀,彰显人文精神的价值理念。制度体系是一方面,民法典也体现了价值体现,注重了人文关怀,彰显了人文精神,如人格权、侵权责任法的独立成编。最理想的民法典应该是以人文关怀作为基本的价值。

 

问题四:中国民法典的时代特点和中国特色

 

1. 为新时代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了保障,进入新时代后,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是其精神需求不断增长,如对于人格尊严的要求等等,其不再只是满足生存的需要,其还要求人身、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民法典为了适应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需要,在以下两方面做的很好:

 

(1)充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人格权独立成编就是落实了十九大提出的目标,对公民人身权人格权予以强化保护。在人格权编中第一次提出了私生活安宁,并且将之作为权利予以规定。如现实生活中的酒店偷拍、信息泄露、信息倒卖等行为其实就是对于私生活安宁的侵害,人格权严格禁止偷录偷拍电信骚扰等就是在维护老百姓的安宁。且民法典对于个人信息的列举非常全面,现在不仅仅局限于身份识别的信息,有关个人的行动、行踪的信息也属于个人信息的重要内容(如他人的位置信息)。

 

(2)强化了对于财产权的保护,保护财产权即是保护民生,最大的民生就是财产权的保护问题。如物权编新增了居住权的制度,这个增加其实就是满足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需要,新时代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需求应当如何理解?是不是每个人都有一套房子?其实不是,在现今条件,这个要求还是太苛刻了,短期内无法实现,住有所居应该是保障人民享有长期稳定的居住权利。除此之外,也有很多其他制度也是回应了这个需要,如合同编中尤其租赁合同中,民法典完善了诸如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等。何谓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因为供求关系的影响,很多出租人不愿意签订长期合同,这样租赁关系不稳定,承租人的租赁权无法得到落实、保障,故民法典专门针对这种情况规定了优先承租权,一旦租赁合同到期,如果出租人想再次出租,原来的承租人有优先承租的权利。民法典也用了多个条款来维护业主的权利,如在合同编中特地规定了物业合同这一章,物权编中也增加了物业企业如果拿了业主的财产从事广告等获利行为,收益应当归属于业主。

 

2. 民法典回应了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时代,科技发展所提出的需要,我们说进入21世纪是一个互联网的时代,互联网深刻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这是科技爆炸的时代,也是大数据的时代,一位美国学者分析了多种高科技发明,如无人机技术的发明等,这些发明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福祉,但是其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副作用,即对于个人隐私和信息的威胁。如此一来,每一个人都成了一个透明的人,隐私已经不再存在了,每个人都成了一个裸奔的人,大数据的发明不仅可以了解我们的过去,可以分析我们的现在,还可以预测我们的未来。法律在当今遇到的最大的挑战,就是如何强化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故民法典特定设置了独立成编的人格权编,多个条款都对此予以回应,如生活安宁权、禁止深度伪造(如AI换脸等)、一个必须三个不得(针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的研究而提出:必须合法,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伦理道德、公共利益)等等。

 

3. 21世纪面临恶劣的生态环境,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大气污染、黑臭水体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民生,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民法典用了多个条款予以回应。侵权责任编增加了生态破坏的责任(原本只有环境污染的责任),并且将生态破坏的责任范围作了细化规定,而且规定了惩罚性赔偿。

 

4. 21世纪是一个风险社会,风险无处不在。民法必须回应风险时代下,因为各种风险而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侵权责任编独立成编就是为了反映风险社会的需要。如高楼抛物致人损害,其实这种案例就是从高楼上抛出切菜板、建材等各种材料造成路人重大的人身伤亡甚至死亡。每每这种案例发生,结果都是无法找到行为人的。侵权责任编对于侵权责任法作了重大的修改完善,按照侵权责任编的规定:首先规定每个人负有不得高空抛物的义务;其次发生高楼抛物事件后,有关机关应当依法调查,查清行为人;再者,物业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应当承担责任;最后,就只可以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

 

5. 民法典强化了产权的保护,如保障业主的合法权利等,强化、改善了营商环境,如对担保责任作了补充完善。同时,在合同编中用了大量的规则鼓励交易,维护交易的安全秩序,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总结

 

民法典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要求,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构建了大量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和规则,是一部良法。但是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治必行。关键还是在于实施问题。需要正确理解民法典,准确适用民法典,真正把良法从纸面上的法律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律,为全面依法治国蓝图的实现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王利明简介: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编辑/北京和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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